室內設計公司、建案與房仲的官網,任務不是線上成交,而是讓看過作品或廣告的人願意留下聯絡方式:預約諮詢、預約賞屋或直接來電。重點是三件事:手機打開要快、預約與撥號入口隨處可按、內容與事實相符。建案與房仲的銷售資訊還要對照公平會不動產廣告處理原則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預約表單要依個資法告知。

房產與室內設計的客人怎麼找到你、怎麼成交

這一行交易金額高、決定時間長,客人很少看完網站就付款,通常是先比較、再約見面。不同業態的路徑不太一樣:

業態客人通常從哪裡來成交前的關鍵動作網站要扛的任務
室內設計公司搜尋、社群、親友推薦後回頭查證預約諮詢、現場丈量、提案報價用作品集建立信任,看完就能預約
建案(建設公司、代銷)戶外看板、網路廣告、社群貼文預約賞屋、到接待中心看樣品屋一頁講清楚建案重點,收預約名單、引導來電
房仲物件平台、搜尋、門市來電詢問、預約帶看物件資訊正確,聯絡經紀人員的入口清楚

共通點是:官網多半是客人的「第二站」,來確認你可不可信、找聯絡方式。所以手機打開要快、聯絡入口要明顯,比華麗動畫重要。以一間社區型室內設計工作室為例(示意),客人看到朋友家完工後搜尋公司名稱,若找不到類似坪數的作品或預約方式,就可能轉向下一家。

室內設計與建案官網必備功能清單

功能為什麼需要注意事項
作品集(案例頁)室內設計最主要的說服工具;建案則是外觀、公設、樣品屋照片依空間類型、坪數或風格分類,每案附簡短說明;3D 模擬圖與完工實景分開標示
預約諮詢/預約賞屋表單把有興趣的人變成可聯絡的名單欄位精簡(姓名、聯絡方式、方便時段、需求);送出後自動回覆確認;表單旁放個資告知連結
手機一鍵撥號與通訊軟體入口很多人看到廣告當下就想打電話問價固定在手機畫面下方;確認號碼在公布的時段有人接聽
接待中心或公司地圖與交通預約後客人要能順利找到地方嵌入地圖、標明賞屋或營業時間;交通時間與距離用實際可走的道路估算
建案基本資料頁客人比較建案時最先看的資訊坐落、面積、格局、車位、公設等內容要與實際相符,設計變更時同步更新
物件列表與篩選(房仲)讓客人依區域、總價、坪數快速找物件已成交或撤委託的物件要即時下架或標示
公司資訊頁高單價交易,客人會查證你是誰公司全名、服務區域;房仲與代銷要註明經紀業名稱,與招牌、名片一致
隱私權告知預約表單會蒐集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8條寫明應告知事項,見下一段
圖片最佳化與 HTTPS作品集圖片多,最容易拖慢網站上傳前壓縮與轉檔;全站 HTTPS,避免瀏覽器顯示不安全

版面要以手機為主設計,作品集在小螢幕上要能左右滑看、點開放大;預約按鈕在每個作品頁的底部都要再出現一次。

不動產廣告規範與預約表單個資:上線前要確認的法規

1. 公平會〈對於不動產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

這份處理原則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112年11月15日。依第二點,適用範圍是事業從事土地、建築物(含預售屋及成屋)等銷售,以及不動產買賣、互易、租賃仲介業務所做的廣告。第三點與第四點例示了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類型,和官網直接相關的有:

  • 坐落地點、面積與事實或權狀不符,或使用「使用面積」等非法定名詞卻未以相當比例字體註明包括範圍。
  • 以「裝潢參考圖」等方式表示挑高空間有夾層,而與施(竣)工圖不符、未明示法規限制或被認定為違建;內部格局、停車位與施(竣)工圖不符。
  • 把未完成的公共設施表示為已完成,或交通時間、距離不是以通常可使用的道路計算。
  • 景觀、建案獲獎實績、經紀業營業實績(如成交紀錄、分店數)與事實不符;優惠內容不實;建照未核發卻表示已取得。

第五點說明,預售屋廣告是否不實,以廣告主使用廣告時的客觀狀況判斷。第六點規定,違反第三點或第四點第一項者,構成公平交易法第21條之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原文:「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這條規範的對象是所有「事業」,不限於不動產業。

2.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房仲、代銷)

第21條原文:「經紀業與委託人簽訂委託契約書後,方得刊登廣告及銷售。前項廣告及銷售內容,應與事實相符,並註明經紀業名稱。廣告及銷售內容與事實不符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第22條第1項規定,不動產之買賣、互易、租賃或代理銷售委由經紀業仲介或代銷者,「不動產廣告稿」等文件「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違反第21條第1項、第2項或第22條第1項,依第29條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主管機關並應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

條文沒有特別寫到網站,官網物件頁、建案頁如何辦理廣告稿簽章,請向地方主管機關確認。依公平會與內政部的協調結論,經紀業不實廣告原則上由內政部依本條例處理;涉及服務品質、企業形象、行銷策略,或建商與經紀業俱為廣告主時,由公平會處理。

3. 廣告內容就是對消費者的承諾

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第1項:「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第2項並規定廣告內容於契約成立後應確實履行。因此建案頁每次改版,建議留下有日期的頁面存檔。

4. 預約表單的個資告知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第1項,向當事人蒐集個資時應明確告知:機關名稱、蒐集之目的、個人資料之類別、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當事人依第3條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以及得自由選擇提供時不提供對其權益的影響。名單會交給建設公司、代銷等合作方使用,要寫進「利用對象」。第11條第3項規定,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另有例外)。個資法於民國114年11月11日修正,部分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第8條、第11條不在修正之列,上線前仍請再查最新狀態。

網址、主機與信箱:作品集大圖與建案網站怎麼選

網址:公司官網可以考慮 .com.tw。依 TWNIC 說明,com.tw 的申請資格是依法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有限合夥、其他營利團體組織或執行業務專業人士,且完成稅籍登記者;新申請雖不做事前資格文件審查,但被檢舉不符資格會進行事後審查。建案網站常用建案名稱另外註冊網域,請以建設公司名義註冊、帳號由公司保管,不要掛在代銷或廣告公司名下,否則合作結束後容易拿不回管理權。

作品集大圖:圖片通常是網頁最大的負擔。Google 搜尋中心指出圖片往往是頁面大小的最大來源,web.dev 也建議依實際顯示尺寸提供圖片。上傳前照這幾點處理:

  1. 先縮尺寸:不要把相機原檔直接上傳,依網站顯示寬度輸出,再用 srcset 提供不同尺寸給手機與電腦。
  2. 換格式:WebP、AVIF 的壓縮效率通常比 JPEG、PNG 好;用 picture 元素提供 AVIF 或 WebP,再以 JPEG 當備援,舊瀏覽器也看得到。Google 圖片搜尋支援這兩種格式。
  3. 調壓縮、自己看:照片適合破壞性壓縮,但木紋、石材、燈光漸層容易出現瑕疵,壓縮後要放大檢查。
  4. 延遲載入要分清楚:畫面外的圖片加上延遲載入;第一屏的主視覺大圖不要延遲載入,否則首頁會慢。
  5. 檔名與替代文字:檔名短而具描述性,替代文字描述空間內容,不要塞關鍵字。

主機規模:看三件事:圖片會不會持續累積、廣告密集投放時的瞬間流量、後台是否自動產生多種縮圖吃掉空間。一般作品集官網用虛擬主機多半足夠,空間與流量上限要留餘裕;建案網站要在投放前確認能承受廣告期的集中流量。

信箱:預約通知寄到公司網域的企業信箱,不要寄到業務個人信箱,人員異動時收回帳號,名單才不會跟著人走。

上線前檢查清單:照著逐項確認

  1. 用手機在行動網路下打開首頁、作品集與建案頁,第一屏大圖能順利顯示。
  2. 圖片都已縮尺寸、壓縮並轉檔,沒有相機原檔。
  3. 每個作品都標明是完工實景還是模擬圖、參考圖。
  4. 建案頁的坐落、面積、格局、車位、公設、交通時間,已和最新圖說逐項核對。
  5. 優惠、獲獎、成交紀錄都有佐證資料,過期優惠已移除。
  6. 房仲與代銷頁面已註明經紀業名稱;網站上的廣告稿簽章等程序已向主管機關確認。
  7. 預約表單實際送出一次:客人收得到確認信,公司信箱收得到通知且沒進垃圾信匣。
  8. 表單旁有個資告知,內容涵蓋第8條各款,並寫明名單會提供給哪些合作方。
  9. 手機一鍵撥號、地圖、賞屋時間正確,號碼有人接聽。
  10. 網域、主機、後台帳號都在公司名下,密碼有公司內部的人保管。
  11. 全站 HTTPS 正常,沒有混用不安全的圖片連結。

上線後的經營與建案完銷後的網站處理

持續更新:每完成一案就補進作品集;物件成交要即時下架;建案調整優惠或設計變更時,網站要和現場、文宣同步改。

Google 商家檔案:依 Google 商家檔案規範,商家名稱要與招牌、文具等實際使用的名稱相同,地址要對應實際營業據點;只到客戶家中服務、沒有接待客人的店面,應隱藏地址並設定服務範圍。官網、商家檔案與名片上的名稱和聯絡方式要一致,評論與照片定期回覆、更新。

建案一頁式網站的時程:在廣告開跑前上線並確認預約表單與個資告知;銷售期間依工程與銷售狀況更新;完銷後不要直接讓網站消失,常見做法有三種:

  • 改成完銷頁:保留建案名稱、完銷說明與建設公司聯絡方式,關閉預約表單。
  • 轉址到建設公司官網:用 301 轉址導向公司官網的建案作品頁,累積的搜尋流量能延續到公司品牌。
  • 停用網站但保留網域:網域到期前先評估,貿然放掉可能被他人註冊後放上無關內容。

不論哪一種,都要依個資法第11條第3項評估刪除或停止利用預約名單,並保留建案頁各版本存檔。長期維護的費用與分工,可參考官網每年維護費。

常見問題

室內設計作品集可以放 3D 模擬圖嗎?

可以,3D 模擬圖能讓客人想像尚未完成的空間。建議在每張圖或案例標題清楚註明「模擬圖」,並和完工實景分開陳列,避免客人誤以為是已完成的作品。

建案網站要用獨立網域,還是放在建設公司官網底下?

獨立網域好記、適合放在看板與廣告上;放在公司官網底下則能累積公司品牌。兩者也可以並用:銷售期間用獨立網域,完銷後轉址到公司官網的建案頁。無論哪種,網域都應登記在建設公司名下。

圖片一定要轉成 WebP 或 AVIF 嗎?

不是一定,但對大量照片的作品集通常值得做。只要用 picture 元素保留 JPEG 備援,就不必擔心舊瀏覽器看不到。很多網站系統也能在上傳時自動轉檔,可以先確認後台有沒有這個功能。

預約表單只收姓名和電話,還需要個資告知嗎?

需要。姓名、電話都是個人資料,個資法第8條的告知義務不因欄位少而免除。欄位精簡能降低風險與客人的填寫負擔,但告知內容仍要完整,並附在表單旁讓人送出前看得到。

需要協助評估?

把您目前的網域、主機與網站狀況告訴我們,我們會協助判斷下一步。

填寫聯絡表單

參考資料

  1.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不動產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112年11月15日修正)(查閱日期:2026-10-17)
  2. 公平交易委員會與內政部處理不動產經紀業不實廣告案件之協調結論(查閱日期:2026-10-17)
  3. 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平交易法第21條(查閱日期:2026-10-17)
  4. 全國法規資料庫: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110年1月27日修正)(查閱日期:2026-10-17)
  5. 全國法規資料庫: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2條(查閱日期:2026-10-17)
  6. 全國法規資料庫: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9條(查閱日期:2026-10-17)
  7. 全國法規資料庫: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查閱日期:2026-10-17)
  8. 全國法規資料庫:個人資料保護法(114年11月11日修正,部分條文尚未生效)(查閱日期:2026-10-17)
  9. 全國法規資料庫: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查閱日期:2026-10-17)
  10. 全國法規資料庫: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查閱日期:2026-10-17)
  11. TWNIC:網域名稱常見問題(查閱日期:2026-10-17)
  12. web.dev:Image performance(查閱日期:2026-10-17)
  13. web.dev:Browser-level image lazy loading for the web(查閱日期:2026-10-17)
  14. Google 搜尋中心:Image SEO Best Practices(查閱日期:2026-10-17)
  15. Google 商家檔案說明:在 Google 上宣傳商家的相關規範(查閱日期:2026-10-17)